close

寫在前頭,目前強制性侵罪已改為非告訴乃論。證據不限於六個


 


月的期限,但若不在受害的當下。報警、就醫檢驗,隨著時間的


 


流失,具體證據不夠,是很難判罪將加害人繩之以法。強制性侵


 


罪是三年以上的重罪,為此求刑檢察官定求有實證。


 


 


女性朋友不管遇到的當下,你有沒有決定告對方,還是不知道自


 


己是否要為此負多少責任。都請先去掛急診檢驗,一為保障己身


 


不受侵害的基本人權,二為避免後面健康隱憂或懷孕風險。就醫


 


留下證據,後面再來研究作法。但相對的,如果可以一開始就避


 


免置身險境是最好的。



 


令人心痛的約會---談約會強暴


 


改編自幼獅出版社的 "愛我,請不要傷害我"


女人說不就是不:會本部執行秘書林美薰


約會強暴IQ大考驗:撰文/涂晏菁 行政院性侵害防治委員會


 


對於「約會強暴」您有多少的認知呢?浪漫的約會在妳毫無預警下演變成一場令人心驚動迫的約會強暴的機率有多少?相信這是妳可能沒有預想到這其中的潛伏危機,妳的約會強暴的IQ指數有多少?學會對約會強暴SayNO!」才能擁有更安全甜蜜的約會時光。


約會強暴知多少?


  隨著網路交友,已發生不少案例是滿懷期待與網友見面卻慘遭狼吻,「約會強暴」使浪漫的約會,蒙上一層陰影。典型的約會強暴是指女性與男性單獨在一起,假若女性單獨到男性的住處、他的汽車或其他單獨相處空間中,這位女性就有可能成為受害者。但當有其他人在附近時,約會強暴也可能發生,例如當樓下有許多人在聚會玩樂吵雜,樓上房間也可能發生強暴案件。值得注意的是,約會強暴的發生並不只侷限在初次約會。


【引自:http://www.nhcue.edu.tw/~gucc/%7Fgirlboy/new/new_page_1.htm


 


 


讓我們來談談約會強暴與相關知識-----


 


約會強暴可能透過以下幾種情境發生:


一、昏迷狀態:時下流傳以FM2或快樂丸作為迷昏的工具。有些事件的發生則是利用不斷灌酒的方式,讓女方酒精痲痹,無法抵抗。曾經也有案例發生在幾個男性朋友串通好,不斷對一個女孩子敬酒。後來這位女性朋友果真被灌醉了,最後遭到這幾個男性朋友的輪暴。


二、半推半就:梅伶和冠華交往一年後,一日冠華便熱情的擁吻梅伶,並希望進一步發生性行為,然而梅伶一開始不能接受這一切的發生。可是接著冠華就甜言蜜語的說「我一定會娶你」,「因為相愛所以要擁有」等話語,梅伶在冠華苦苦要求和一再保證之下,便半推半就的發生關係。


三、 言語或暴力的脅迫:有些男性甚至以暴力的方式來強暴女性,包括拿武器威脅,繩子捆綁。也有男女朋友在交往期間,女朋友不願意發生性行為,男朋友便以此為理由提出分手,女朋友在這樣的脅迫恐懼下,不得以與他發生關係,事後卻十分後悔。


 


拒絕約會強暴七秘訣


Step.初次約會避免單獨赴約或選擇適當的約會場所
  剛開始約會的時候,約會地點應挑選人多的公共場合,或者讓妳覺得舒適及安全的地方,時間也不宜太晚,盡量不要讓對方在初次約會時就「護送」妳回家,彼此保持安全距離,這樣妳才真正有機會了解妳的約會對象,清楚判斷與決定是否與他繼續交往。

Step.清楚了解自己對於性行為的底線
  妳的身體,任何人都沒有權力去強迫妳做任何妳不想做的事,假如妳不想讓對方觸摸妳或吻妳,妳必須堅決的說出:「請把你的手拿開」、「請不要摸我」或者「如果你不能尊重我個人的想法,我將會馬上離開」。


  許多女性被社會化地去相信,性行為發生時是不理智的,她們可以先裝糊塗,稍後再決定是要說「要」或「不」,這種態度與想法所衍伸的問題在於,妳把太多的控制權交給了對方,相對減低了對自己身體的主控權。

Step.不要經常傳達不明確的訊息給對方,要明確表達妳的意思


當妳有接受的想法時就說「是」,當妳並沒有接受的意思時,就要明確的說「不」,千萬不要以模擬兩可的態度,讓對方摸不清妳真正的意思,留意自己是否經常製造讓對方誤解的言語或舉動,因為大部分的男性對於女性的一些行為會產生錯誤的解讀,若妳經常在肢體語言上所傳達的訊息與妳嘴裡所講的不一致,這些都很可能會導致了性侵害行為的發生,因此一定要注意妳所表現出來的衣著、語調、姿態及眼神所散發出來的訊息,不要讓你的伴侶產生誤解。

Step.表現堅定的態度
  男性經常會將女性的「被動」解釋成「默許」,因此他們會忽略或誤解女性「禮貌」的反應,所以妳一定要直接的說:「停止!我不喜歡這樣」。

  千萬不要擔心妳的堅決態度會因此而傷害了男伴的感情,因為妳一定要認清,你的伴侶根本就忽略了妳的感受。

Step.相信妳的直覺
  當妳察覺有壓力或好像有壓力時,就必須有立即的反應,例如:有一個情況你覺得很糟,或者妳約會的伴侶有某些行為令妳覺得緊張,那麼就應該立即下定決心離開。特別是在某些特殊情況發生使妳覺得奇怪或者不能控制時,要特別注意的是,某些特殊情況發生時,如果不能立即察覺,將有可能將自己陷於危險之中,假如妳已經察覺情況已經有開始失控的現象時,就應該立即反應,馬上離開現場,不要過度期望會有什麼人來救妳或情況會突然好轉。

Step.避免接觸酒精或藥物
  「酒精」與「藥物」:這兩項通常是造成約會強暴發生的重要因素,許多被害者回憶案件發生時她們是在喝太多酒或吃了藥的情況下,導致根本就不記得當時發生了什麼事,當她們清醒後知道發生什麼事時,早已為時已晚。

  如果妳要喝酒,一定要自我控制,至少要使自己能清醒的回家,千萬不要依賴別人可以「護送」妳回家。

Step.避免陷入甜蜜的陷阱:
  通常男生會說:「如果你愛我,妳就應該可以...」但要認清的是,如果他真的愛妳,他就更應該懂得尊重妳的想法。

  不要貿然的邀請對方到家中或受邀到對方家中,因為妳的住處或他住處是約會強暴罪常發生的地點。



                                                                                                      


 


★、給男生的話


當一名男性運用暴力或體能的威脅,強迫與他約會的女性,跟他發生性關係,或者一名男性利用與他約會的女性不具拒絕能力的情況,跟她發生性關係,這就是所謂的約會強暴。


換言之,當一名男性運用體能或體能的威脅,進行上述行為之一,他就犯了『強暴罪。』


愛與性的拿捏在愛情當中佔有及重要的部分,分寸的拿捏,可是不可或缺的喔!!


 


★、給女生的話


性行為的發生不是建立在條件的交換,不是「因為我會娶你,所以我們可以先有性關係」,而是要建立在「因為你我相愛而且都願意」的基礎上如果你的男朋友真的愛你,他應該要尊重你希望兩人進展的速度程度與時機,而不是用任何條件或軟性脅迫的方式來表現。


 


 


 


 


【文章引自】:


http://pub.thit.edu.tw/see/文集/令人心痛的約會--談約會強暴.htm


甜蜜危機──約會強暴


一、故事一


一個高中女孩在網站認識了另一所高中的男孩,兩人在網路上「談」了半年的戀愛,什麼甜言蜜語都說了,也交換了照片,男孩一直催女孩見面,女孩欣然赴約;沒想到,第一次見面,男孩就強暴了她。這個男孩並不是像電視上所演的強暴犯那樣,拿出一把尖刀,露出猙獰的笑容;相反地,他先是苦苦哀求女孩:「拜託啦!我好想喔!快受不了啦!」然後一直要脫女孩的衣服和自己的衣服;最後,他用體力的優勢把女孩壓在地上,就得逞了。這一天,兩人約會的地點在男孩家裡。你一定會問:「既然是強暴,為什麼不去控告那個男孩呢?」事後,善良的小女孩雖然難過,卻一直說服自己:「反正我很愛他,就算了啦!」不久,男孩打電話說:「我們兩個不適合做男女朋友,還是分手吧!」從此,就消失了。女孩哭了好多天。直到現在,她還不相信自己碰到了一個很不誠懇的男孩,只是一個勁兒地檢討自己:「我到底做錯了什麼?他為什麼不理我?」看在父母的眼裡,真有說不出的痛呢!


二、故事二


有個女孩剛進大學就被一個學長「盯」上了,看起來文質彬彬的學長追得很勤,女孩拗不過的他的「纏功」,最後答應跟他出去。女孩心裡想:「答應一次就好了,假如真的很不喜歡,以後再婉拒他就是了。」就像典型的約會一樣,先是吃飯,吃過飯後,女孩說要回家,學長說:「時間還早嘛,我們去我們去MTV好了。」女孩說不想去,學長還是一直「ㄠ」,兩人站在路邊僵持不下;最後,女孩順從了,就跟著學長進入一家MTV。這家MTV的設備很奇怪,電視機前面擺的竟然不是沙發,而是一張床!學長叫她脫了鞋子靠在床上看比較舒服,她雖然覺得有點不安,但也照做了。學長挑的片子實在有點煽情,女孩覺得有點不對勁,學長就靠過來摟她了,她掙脫了一次,把身體挪開,學長又伸手來抱她;等到學長的手摸到她的胸部時,她再也不能忍耐,站起來奪門而出,連鞋子都來不及穿好!事後,女孩一遍又一遍地責怪自己,怎麼會傻到赴這種約,女孩花了好久好久,才克服了內心的恐懼。


三、現代啟示錄


這兩個故事都是典型的「約會強暴」。雖然「故事一」的女孩一直為男孩開脫:「反正我很愛他嘛!」可是,當我問她:「你願意跟他做愛嗎?」她卻紅了眼眶,低下頭說:「我一開始就說過『不要』了呀。」當一方不願意而另一方強求的時候,這就是強暴!不管他們兩人是不是男女朋友、情侶,甚至夫妻!


「故事二」的情節雖然還沒發展到「強暴」,但是假如女孩一直不好意思拒絕,讓男孩一步步的得逞,難保最後不會發生更可怕的事。你看這個「學長」多麼處心積慮地把約會地點安排在這種地方!傳統上,女生在約會的時候往往處於被動,總是順著男生的安排,不太堅持自己的意見。你知道女生在跟男生出去的時候,最常說的兩個字是什麼嗎?答對了!就是「隨便」。女生真的有這麼「隨便」嗎?女生真的都沒有主見嗎?才不呢?只是,一方面女生從小被教導要順從,因此很少堅持己見;另一方面,很可能是因為約會的費用多半由男生支付,所以男生要「安排」到哪裡用餐或「續攤」,女生通常不敢表示反對。國外的研究證實,由男生所主導(支付所有的費用、安排所有的事情)的約會,發生「約會強暴」的可能性最高。我們當然不必「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地揣測「所有搶著付賬的男生都是心懷不軌」,可是大家平等的交往,各付各帳不是很公平嗎?假如這樣做還可以把約會的主控權抓回來,「順便」預防約會強暴,又有什麼不好?


四、約會時請牢記STOP原則


(一)S是安全(Security


(二)T是時間(Time


(三)O是地點場合(Occasion


(四)P是對象(Person


絕對不要因為寂寞或不好意思拒絕,就跟一個自己不喜歡的或直覺不對勁的人約會,約會時間要恰當、約會地點要謹慎,一切都要是自己能掌控的狀況,才能有基本的安全保障。你一定聽人家說過:「約會的地點不能太隱密」、「不應該輕易地去對方的家裡」、「不喝對方給你的飲料」等這些告誡。很多人碰上「約會強暴」都自認倒楣,暗自哭泣;因此,我們知道的只是一小部分的案例而已。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阿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