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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漏了口


魯益師(C. S. Lewis)英國學者,知名文學作家。/白陳毓華 譯





如果一個非傳道人想使他的講道對人有益處,或是令人感興趣的話,他最好是以自身的體驗出發與人分享他的所得,而不是用教訓人的姿態想要去教導人。


前不久我在個人靈修時,偶然發現自己在禱告時說漏了口,把原來的禱告詞說顛倒了:我原先想禱告說「但願我能歷經走過短暫的世務之後,至終不會失喪永恆的世務」,結果卻禱告成「但願我能歷經走過永恆的世務之後,至終不會失落短暫的世務。」


當然,。我並不認為禱告時說漏了口是個罪。我也不太相信佛洛伊德派的說法,以為所有說漏口的情況具有很深心理上的意涵。不過,我想這一次的這種,可能包含有一點意思。因為我無意間所說漏口的話,很可能表達了一些我一直意願的東西。


「很可能」而已,而並不是「正是如此」。因為我還不至於笨到以為永恆可以讓我「走過」(永恆既是永恆,就無所謂「走過」)。或許我暗藏的意思是希望我既能藉著做些屬乎永恆的事,又同時可以不必失喪短暫的世務。


我的意思是指著我禱告、讀經、領受聖餐的那一些時刻。也就是當我在做這些事的時候,內心彷彿有一個聲音叫我要謹慎小心:不要沖昏了頭,不要太過火,把家當都賠上了。我得小心這些在神面前所做的事、所說的話,在當我回到「現實」生活時,會不會變得「很不方便」而無法承擔,甚至後悔不已。因為,我曉得等靈修完了、吃過飯後,可能感覺會完全不同。我會不希望在聖壇前所說的,變成以後無法償清的帳單。


舉例來說,昨天本來針對一則批評的信才寫了一封精采的回函,想在今天寄出的,但是在靈修時卻又以為該保持慈悲為懷。所以,早餐後就得考慮把它撕掉不寄,這不是很討厭的事嗎?或者是在禱告時立志節制計畫,結果為了早飯後不能抽煙而煩惱不已。更不用說,在為過去行為悔過時所留下的一連串要去「對付」的事了。因為悔過的意思不是止於承認有罪,而且要不再去犯嗎?關於這個話題,我想還是暫時擱在這裡不要去談的好。


由此可見,所有這些在靈修時裹足不前的情況,其實根本原因是一樣的:就是對短暫的世務想要有所保留、護守。並且有一些事實證明,有這種試探的人還不僅我一個。有一位作家(我已經忘了他的名字)問得好:「難道我們從來沒有想過要匆忙儘速的結束禱告,唯恐在禱告久一點的話,神的旨意就會變得太確定而無法搞錯嗎?」下面就是一個真的故事為例。


有一位愛爾蘭婦女剛告解完畢,在教堂門口遇上了她村子裡最大的仇家,對她大吼大罵了一番。結果她回答那女人說:「真可惜!現在我正處於恩典的狀態中,沒法子對付妳。可是妳等著瞧,我不會在恩典的狀態中太久的!」


也許我舉的這個例子有點極端了些,但可以見得人在投注於永恆的世務時,常會想到同時也把持住短暫的世務,甚至緊握不放。


這便是我經常不斷會碰上的試探所在:很想進到水深之處,卻又不全然委身去游、去跳,只在岸邊稍微弄濕了一下,或濺潑拍打意思意思,並小心翼翼地不讓自己涉水過深,無法後退,不時地要緊握著那條聯繫住短暫事物的生命救難繩索。


這種試探,和剛作基督徒時所遭遇的試探不太一樣。那時我們對永恆的世務會拚命抗拒(至少我個人是如此),但是一旦抗拒而被馴服之後,便以為從此基督徒的道路就是一帆風順,對永恆的認可不會再有什麼爭戰了。其實,我以上說的這種試探是後來才會臨到,也就是針對那些已經原則上承認永恆的地位,而且還已經為此下了一些工夫去努力的人。此時我們的試探是:只要能達到努力的底線就夠了;我們有點像個誠實但又不怎麼情願的納稅人一般。在原則上,很贊同要付所得稅,繳稅單時也很誠實的填寫,但另一方面卻記掛政府要加稅。我們在繳納時會非常謹慎不多付該繳的,而且希望──非常熱切的希望──在繳完稅後,會餘下足以養生的錢數。


你瞧,這些「謹慎小心」的態度,就是試探者常在我們耳邊作響的聲音。我真的不太認為牠常用直接的謊言來欺騙我們(年輕時或許會)。;是一方面巧妙地把我們帶進宗教的情緒中──也就是我們祖先所謂的「熱心」──作為處理事情的方法和態度,而另一方面卻在往後較冷靜、較有智慧的時候,又巧妙地叫我們後悔不已。我們可能因而變得緊張兮兮的,或者極端狂熱,把一些其實是自以為是的東西當成是熱心的內涵,而招攬來許多本來不是要我們去從事的工作或任務。或者在謊言中建議我們要謹慎如何管理荷包、如何對付嗜好、如何抑制野心的發展等等,以為這樣小心謹慎的結果,便是最好保守自己的方法。


其實,這是相當錯謬的。我們要保守自己的真正方式在於:有見識地從事基督徒一般所做的事,遵循一般合乎人倫的道理,運用穩定合理的思考理念,採取好書、好友的明智勸告,以及(需要的話)有位能善於引導你的屬靈長輩。如此好好的接受游泳課程,總比依靠岸邊的生命安全索要來得好多了。


因為那條生命安全索,其實是一條死亡繩索。繳多少稅和剩下多少錢來過活其實無法相提並論。因為,畢竟神不是要求我們要付多少時間、多少精神給祂,而是付出我們自己。施洗約翰的話說得真對:「祂必興旺,我必衰微。」


神真的會無限量地憐憫我們不斷的舊錯重犯;祂不會把我們的許願當成是故意的妥協 。因為,畢竟祂最想給我們的就是祂自己。而只有當我們把「自我肯定」退下了多少空間,祂才能在我們靈裡充滿多少。所以,我們何妨立定心志,不再靠「自己所有的」而活,決定不再過「一般人」的生活。


我倒不是意謂我們因此就蒙召去做殉道者或修道士;有些人也許是。但對某些人而言,基督徒的生活會包括不少娛樂,不少我們天生就很喜歡的職業(沒有人會知道哪些人會是哪種狀況)。但不管如何,這些都是從神手中領受而來的。對於一個成熟的基督徒而言,這一切都屬於在他的「宗教」、「事奉」中的範圍,跟那些艱辛的服事職責無異;他的吃喝享樂會跟他禁食祈禱時一樣敬虔、一樣基督化。唯一要抗拒的──因為有著那位每日在做困獸之鬥的仇敵存在著──就是存有「我的東西」的這個意念;也就是認為生命中有「我自己的勢力範圍」,是神不可以侵犯、要求的。


因為一切都是屬於神。祂又是愛,所以一定要祝福。但是,除非祂擁有我們,祂就無法祝福我們。當我們想保留一些屬於自己的東西時,其實我們是在保留死亡。因為祂只在愛裡擁有一切,此事無法與祂討價還價。


這也就是為什麼有些名言讓我感到萬分警惕。湯姆斯摩爾(Thomas More)說:「如果你跟上帝打了一份契約說一生要如何事奉祂,你會發現結果是你簽下了雙方的契約書。」洛(Law)以他莊重嚴肅的口吻說:「在末日有許多人會被拒絕,不是因為他們對救恩沒有下工夫、吃苦頭,而是他們沒有下夠功夫、吃夠苦頭。」後來在他比較富有之後,他說:「假如你沒有選擇神的國,到頭來,不管你選了什麼其他的東西都沒有多大區別。」


這些話語,真的難以領受。世上事,不管是女人或是愛國者,麻醉品或是藝術品,美酒或是要位,錢財或是科學,都真的沒有區別。意思是它們之間的區別沒有什麼作用,如果到頭來都喪失了我們受造的目的,拒絕了那唯一可以叫我們滿足的東西。一個人若渴死在沙漠中,對於他究竟是怎麼揀選那條路而找不到井水的事而言,就無關緊要了。


在這個主題上,天堂的主和地獄的試探者兩者會發出相似的聲音,誠然是件稀奇的事。試探者會告訴我們:「要小心想想在接受恩典去解決面對事情時,將要付出多大的代價。」而我們的主也同樣告訴我們:「在面對抉擇時,需要多算計一下代價花費。」


通常在人間一般的事宜上,如果有兩個人一向是彼此對敵互不相讓,卻在某一點上有雷同的看法時,這不是顯示出這件事很稀奇、很重要嗎?所以,天堂和地獄在此居然話語相似,豈不是一件更嚴肅的事?對他們二者而言,顯然只在岸邊濺濺水、濕濕身子沒什麼了不起。天堂所渴望和地獄所唯恐的,就是我們很認真的游到水深之處,敢於超出我們的高度、我們可以控制的限度之外去游泳。


在此兩難斟酌之間,我並不喪膽。就這點而言,我是個很福音派的人,非常不Pelagiam。(註:此派以為每人得救需要靠人的意志力)。因為,我並不認為我自己的意志能有多大的能耐,可以制止這種有所保留、部分委身的情況。只有神才能。而且,我有信心、有盼望祂一定會成全。


當然,我並不是說我因此可以不費吹灰之力地「坐」享其成。神要為我們做的,祂要做在我們的裡面。所以,在祂成全的過程中,我們每時每刻都要重覆地,使我們的意志力保持這種否認自我的態度。因為,這種「自以為是」的態度就像層層生長的外殼一般,早晨也許才脫去捨下,晚上就又生了出來。只是,承認的過程都可以蒙赦免,唯有默認、放縱、以為自己還行,才是無可救藥。


我們在世上的日子,也許永遠無法把仇敵趕逐在我們的境域之外,但我們一定得抵擋而不屈服。而且,要從每天清晨的祈禱開始做起。我們的禱告要像《學主樣式》(Imitation) 一書所說的:


「賜我今日能夠有個無暇的起點,因為畢竟在一天之始,我什麼事都還沒做。」


(譯自"A Slip of the Tongue" by C. S. Lewis)


以上文章引用自:


http://www.campus.org.tw/public/cm/cm04/990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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