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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對放棄的關係非常決絕的人。以往決定離開的,都不再有牽掛。也代表
完全恢復正常平靜前都不會再有往來。我認為故事既已結尾,無需再添贅筆。或
許正因我曾用全副心神投入過,若不這樣切割從前,生命就不再有尊嚴,而將
永遠無法忘記往昔付出過的。若還有絲毫的眷戀終究會變成對自己的無情殘忍。
這是我所不樂見。所以我鬆開雙手,決定除了有過的生命經歷外,不帶走任何東
西。同時我也相信,即使是段變調關係,還是有它特別的生命經驗價值。就像
Katherine Anne Porter 在<寫給姪子的信>裡面所說的:
結束了就讓它結束。而當我從打擊中走出來,處理好過往的傷痛和回到有序
的生活,我才能開始憶起究竟發生了什麼事。也許那是段最可笑的愛,但很高興
我經歷過。
我很欣慰幾番看到人性光輝,因我怎麼都不認為有虧欠過……。
留待愛過他們的人回憶。那還在,彷彿再度閃耀,就好像又被愛了一回。我只是
比別人多了一點時間認識他們,而他們對我顯現了不同的面貌,因為他們明白我
真的看見了------而不論他們是怎麼來的,我會記得而且絕不否認曾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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