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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有一段日子忙得天昏地暗,把自己關在家裡寫稿。
每天的午、晚餐也是自己做的,為求方便,菜都是在附近超級市場買的,有鰻魚、番茄和茄汁焗豆。
最初的一個星期,每餐都吃這些菜,覺得很滋味。第二個星期,開始受不了。看到冰箱裡的鰻魚,寧願捱餓也不想再吃,更不要說番茄和茄汁焗豆了。
山珍海味也會吃厭,何況我吃的不是山珍海味?
我很擅長吃厭一種食物。天天吃,結果突然從某天開始,以後也不想再吃同一種東西了。
大部分人也不想天天吃同樣的菜,何以我們又可以年年月月對著同一個人?
生厭,好像是人之常情。不對一個人生厭,是要雙方努力的。
人畢竟不是食物。食物已經烹調好了,不會再有什麼變化,也不會有什麼進步。人卻可以不斷被發掘。
愛一個人,因為你每天也能從他身上發掘一些東西,或發掘到彼此相似的地方。愛過一個人,許多許多年後,我無意中發現我們的血型竟是一樣的,大家為此而樂上半天。
在愛情裡的人,會努力去尋找大家相似的地方,找到了,便深深相信這是緣分。
然後有一天,我們會努力去尋找彼此不相似的地方,感慨緣分已盡。
你不知道你最愛的那個人哪一天會不愛你。你唯一可以做的,是使自己擁有被任何人愛上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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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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