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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跟一位朋友深談,自己在外生活已經十六年了。期間跟家人相聚的日子卻恐怕不足三個月。對家人的牽掛一直對我來說是一種最深沉的執念。幾乎跟我生存的信念是綁在一起的。但我也清楚知道不論自己表現多優秀,為自己贏得社會成就,我的家人是不可能像以前一樣聚在一起了。一切的執著都只是徒勞,想抓住回憶的影子。




 




這也讓我深切地想,要做一些對自我更能照顧、負責的決定。我的狀態不適合去做一般人眼中穩定又有前途的工作,因為那可能會造成我另一種不穩定的狀態。我對周圍的人際跟工作的幸福感都很看重,而這個通常都不是那種有前途但極度競爭的工作環境所能給我的。我只能做自己身心負荷得來的工作,那怕看起來單調,只要能養活自己,負擔住宿開銷,讓我工作完仍有餘裕去做自己想做的事:閱讀、準備考試、運動、陪布姬。那樣的工作對我來說就是合適的工作,也是一份好工作。
學著為自己活是我這階段要去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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